2004年是我对妳最有印象的一年。
那年我在幼儿园不小心摔伤了手臂,必须要做手术,妳来到医院照顾我,那是我觉得美好的几天。
因为我也是有妈妈。
幼儿园的同学都是父母来接送,我只有阿祖,可是我从未多想,我只是觉得应该是妈妈在忙,所以我要乖。
等到再大一点吧,我仍然没看见妳的影子,我知道妳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可是妳从未回来过,直到我发烧的很严重。
妳带我去看医生,晚上帮我放了一个运动饮品,那罐运动饮料成了我印象最深的,因为那是妳为了我买的。
妳真正回来居住是因为妳认识了个新的男人,我称呼他为阿伯。
他长着一脸国字脸,说话都挺冷淡的,我也不会主动接触他,直到妳生下大弟弟。
妳对我的关照本来就少得可怜,现在有了个弟弟就更少了,我也从这了解不少事。
我是你和爸爸离婚的那一年生下的、小时候妳不想照顾我所以离开家里、妳做过他人的小三,这件事闹得全条街的人都知道,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大人总用怜悯的眼神看我跟不要他们的孩子跟我玩。
妈,我没恨妳,我想妳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吧,母亲节时我照样做卡片买花给妳,至少妳还捨得给我一个眼神。
虽然妳在我国二那年再一次的离开我。
我的思想不到成熟,但我也明白妳从没想过要照顾我,我总是安慰自己,没关係,不是妳应该的。
我算幸运,还有个阿祖陪伴,所以我觉得没有关係,就算妳总是跟我借钱,我也愿意给妳,但,只是因为我不想让弟妹们饿到罢了。
真正让我失望的是,你们争家产牵扯到我,使我得三天两头跑法院,还让我有家归不得,我永远记得开不了门的当下我是多么的无助。
妳清楚明白我被关在外面,妳却没想过来帮助我,这是我体认到的一件事,妳并未把我当作女儿看待。
我只是个工具,你们想争赢家产,不想我帮忙作证,你们赢了,拿到房里的东西可以拿去变卖,可我和妳不再是家人。
我的信任被妳一次次的打掉,我回来家乡只见过妳一面,妳的头髮黑参白,眼角也有了点皱纹,妳若无其事的问我:「在台北生活怎么样?还可以吗?」
我微笑点头。
我也看见那男人,他变得越来越瘦,头髮已是全然的白,短短的五年,你们老了很多。
其实我说这么多还是很埋怨妳为什么不来帮我。
那时我也才只是个高中生,晚上下班十点多回不了家,亲戚带我上地检署按铃抗告,法警冷漠的表情我永生难忘。
亲戚为什么不让我住他家?
因为他觉得这样可能可以纳入争财产的一部分,因为我被赶出来我很可怜。
法警的冷漠是什么?
反正有亲戚在,是谁有差吗?那你可知父母尽过他们的义务吗?
不,其实没有人在乎这些事,因为都是家务事。
我埋怨很多人很多事,只是出社会后那些稜角都被磨光
了,不再是个意气用事的黄毛丫头。
只是过去从来没消逝,它的份量也许微不足道,但它会成为我们的疙瘩,一辈子的疙瘩。
妈,我不恨你,也不恨那位亲戚,相反的,我爱你们。
可是我不会原谅。
妳曾经很爱慰问我过得如何,妳说妳想弥补我,因为妳年岁渐大,想法不一样了。
可是妈妈,我连妳这句话都会产生质疑了,妳知道吗?
妈,我爱妳,可是我不会原谅妳。